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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新闻网讯 近日,经济宁经济开发区纪工委、监工委调查、济宁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侦查,李传月任马集镇李庄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涉嫌职务侵占罪、寻衅滋事罪等罪行,8月22日任城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李传月采取逮捕强制措施。
济宁经济开发区纪工委已于8月上旬开除李传月党籍,其党支部书记职务自然撤销。
经查,李传月任马集镇李庄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上级政府项目建设中给予村集体的土地及附属物补偿款据为己有,数额较大,涉嫌职务侵占罪。
来源:济宁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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