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找酒驾司机的茬 梁山“碰瓷党”半月成功敲诈了6次

2019年08月24日17:02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新闻网讯 目前,梁山县人民检察院以李某、薛某、关某等11人涉嫌敲诈勒索罪,依法向梁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9年1月5日至23日,李某、薛某、关某纠集陈某、董某等人专挑酒后驾驶人员进行碰瓷,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活动。

1月22日晚上,梁山镇的闫某与朋友一起吃饭喝酒。次日凌晨2点结束后,闫某开车回家。不料走到郝山头村路口梁苑超市门口的时候,被一辆白色福特牌轿车追尾了。白色福特车上下来了三四名青年男子。

“你追我尾了,追尾是后边车的全责。” 闫某说。

“你转弯怎么不打转向灯啊?” 对方说。

不一会儿,对方又来了一个青年男子,称是白色福特车的车主。

“我的车受损了,以后卖的时候会贬值,你给5万元私了,不然,就报警!”

“不过,你好像喝酒了吧!”对方一男子说。

对方你一言,我一语,言语中透露着威胁,还顺势把闫某的车给围住了。

因为真的喝了酒,闫某怕因酒驾受处理,也只好向对方求情,最终赔了15000元花钱消灾。

回到家后的闫某越想越憋屈,便到梁山县公安局报案。

随着侦查工作的不断深入,张某、关某、李某等嫌疑人陆续被抓获。以李某、薛某、关某等11人为首的“碰瓷党”敲诈勒索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每次作案有人负责出车,有人负责在KTV、酒店、饭店门口盯梢酒驾人员,有人则负责“谈判”帮腔。一旦发现有涉嫌酒驾的合适对象,便开车尾随,找准时机制造追尾、碰擦等轻微交通事故,并佯装偶然发现对方酒驾假意报警,利用司机惧怕报警的心理向其勒索钱财。

半个多月的时间,该犯罪团伙采用该手法实施敲诈勒索6次,每次少则数千元,多则上万元,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来源:梁山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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