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永明被依法逮捕
2019年08月21日09:30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新闻网讯 近日,兖矿东华物流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胡永明涉嫌职务犯罪一案由邹城市监委移送邹城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邹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依法对胡永明作出逮捕决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邹鲁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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