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 日前,经济宁市监委指定,鱼台县监委对十三届济宁市委第七轮巡察期间主动投案的济宁市技术创新促进中心工作人员蒋冰岩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蒋冰岩受委派担任济宁市工业干部培训中心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蒋冰岩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涉嫌挪用公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给予蒋冰岩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来源:廉洁鱼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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