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济宁|断水断电“制裁”业主、车位只售不租…物业管理乱象何时休

2019年08月15日08:01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作者:王心融 李统帅

济宁新闻网8月14日讯(记者 王心融 李统帅)物业公司是小区“管家”,物业管理水平更是事关居民生活品质。今晚播出的《问政济宁》节目首先关注了物业管理乱象。

物业管理乱象之一:断水断电“制裁”业主

8月5日下午,家住杨柳国际新城K区的业主下班回到小区时发现,电梯竟然停电了!住在高层的居民好不容易爬楼梯回到家里,打开水龙头,发现水也停了……

记者调查得知,因部分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所以物业公司采取了“非常规”手段,迫使业主交物业费,却导致了一些缴了物业费的业主跟着遭了殃。

对此,小区业主意见很大。

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了滨河安居苑小区。

小区居民称,如果因为不满意物业服务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会将水表锁上,让业主用不上水。

物业管理乱象之二:车位只售不租

近日,问政记者连续走访城区多个小区,发现许多小区里的地下车位普遍存在“只售不租”的现象。

在置城八号公馆、绿地国际城,居民向问政记者表示,“开发商不让往外租”、“想让你买车位”。

而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车库应当优先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停车需要。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承租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

车位只售不租,显然违反《物业管理条例》。

物业管理乱象之三:公共区域经营收入成谜

许多小区的大门口、电梯里经常悬挂着大量商业广告。这些商业广告的收益数量和收益去向,却鲜有物业公司公示。

在城区罗马假日小区,小区内地面上被物业公司施划了许多停车位。业主如果想使用这些停车位,需要向物业公司缴纳280元的租金。

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占用小区公用场地停放汽车的,车位场地使用费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同时,《济宁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至少每半年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共有部分收益的收支账目,接受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物业管理投诉多

节目中,问政督办员公布了一组数据,自7月26日节目征集住建部门线索以来,半个多月的时间,2171234热线以及济宁新闻客户端问卷调查,共征集到830多条投诉线索,其中近一半是投诉物业的。

“物业管理关系千家万户,作为主管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节目所曝光的问题暴露了我们在监管上、在工作措施上还有不到位的情况,距离群众的满意还有差距”,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勇表示,下一步将采取切实措施,比如建立物业红黑榜等,继续深化物业整治行动,切实整治物业管理的乱象。

《问政济宁》特邀观察员山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孙黎海院长点评表示,从根本上解决物业管理乱象,要看能不能让业主自主选择物业,要把选择的权力交给业主。(未经书面授权,本文严禁任何媒体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