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人 拿好手里的发票 说不定你就中了30万

2019年08月08日11:05  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作者:张頔

为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高经营者依法纳税的自觉性,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决定于2019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不含青岛)全面开展有奖发票活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对全省范围内符合相关条件的发票开展定期摇奖。

每月定期摇奖的发票范围为上个月度内已参与即开即奖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发票。例如2019年8月12日定期摇奖的开奖范围为2019年7月1日至7月31日全省(不含青岛)参与即开即奖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发票。全省首次定期摇奖时间为2019年8月12日(开奖日期是每月12日,因其它原因需要变更开奖时间的另行通知)。奖项设置一等奖2个,奖金30万元;二等奖5个,奖金各5万元;三等奖10个,奖金各1万元。

开奖中奖结果将由山东省济南市齐鲁公证处进行公证,并在每月12日山东电视公共频道《民生直通车》的《发票摇奖啦!》栏目上进行播出。除现场公布中奖结果外,还通过山东省财政厅(http://czt.shandong.gov.cn)、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http://shandong.chinatax.gov.cn)官方网站公布定期开奖结果。

定期开奖中奖名单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由12366纳税服务热线通过电话通知中奖者并预约兑奖地点。对于电话联系不到而无法预约兑奖地点的,中奖者一律到济南市设立的兑奖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历下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进行兑奖。

中奖者应在开奖结果公布之日起60日内全省各地市设立的有奖发票定期摇奖兑奖地点进行兑奖,逾期未兑奖视为放弃。中奖奖金以银行转账方式给付。

我来说两句 0人参与,0条评论
发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版权及免责声明:本网所转载稿件、图片、视频等内容仅出于向公众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公司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jnxww@163.com),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所有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