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山东省企(事)业
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资格评定
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19年我市企(事)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资格评定工作,现将申报材料报送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条件
根据《山东省企(事)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资格评定工作暂行规定》(鲁宣发〔2018〕29号)和《关于山东省企(事)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资格评定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鲁政职办〔2018〕2号)文件精神,现就2019年政工专业职务资格评定条件作如下重申:
1、岗位要求。申报人员需提供最新岗位任职文件。综合岗位申报人员要提供岗位说明书和在岗职责证明。分管政工的行政干部要提供分管政工的文件或者会议纪要。
2、学历要求。非国民教育学校学历要提供承认学历的证明;国外大学学历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承认学历证明。
3、职称要求。政工专业职务资格需逐级晋升,破格晋升、转系列晋升以及初次参评人员要严格按照政策文件规定条件执行。人力资源师、房产估价师、注册估价师、高级理财师、企业文化师等由国家社会劳动保障部门确认的职业资格,以及企业法律顾问等享受中级职称待遇的非国家规定序列的职称不能作为中级资格申报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
4、成果要求。申报人员的研究成果,必须是在获得前一档次专业职务资格后到申报高一档次专业职务资格期间正式发表、出版或获(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或社会科学优秀研究成果奖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论文、专著、调查报告等。发表政工论文的报刊必须为具有公开发行刊号的报刊,在连续型电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不计算成果分数。
5、荣誉要求。申报人员提供的荣誉必须是在获得前一档次专业职务资格后获得的荣誉称号,初次参评人员必须为申报截止日前5年获得的荣誉称号。享受集体荣誉称号者需提供做出主要贡献的证明文件和任职文件原件。
6、定职要求。根据《山东省企(事)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资格评定工作暂行规定》(鲁宣发〔2018〕29号),符合条件者,经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考核定职表,由所在单位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按所定专业职务层级,将定职材料报送相应的政工职评工作部门。
二、档案材料整理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对报送的材料做好审核工作,各种表格要求书写工整、项目全面、内容准确。对于规定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和有关原件确保齐全。报送的材料要方便查验审核,所有材料按照顺序依次归类排列并装入档案袋,统一顺序、申报格式以及目录封面等,做到标识清晰、规范有序、排列整齐。
三、材料报送时间要求
各县市区、有关企业政工职评办公室于8月19日-8月 23日期间将申报材料、定职材料集中报送市政工职评办公室(济宁市任城区红星中路9号,市委宣传部宣传教育科,联系电话:2967304,邮编:272001),逾期不予受理。
相关政策咨询、表格下载等请查询山东宣传网(https://www.sdxc.gov.cn/)“公共服务”中的“政工职称申报”栏目。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济宁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办公室 。
各县市区政工职评办公室联系电话:
任城区 5660818
兖州区 3412123
曲阜市 4498541
泗水县 4363696
邹城市5238425
微山县8221324
鱼台县6211203
金乡县8722196
嘉祥县 6853435
汶上县 7212054
梁山县 7321800
济宁能源发展集团2379046
山东鲁泰集团5126020
济宁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
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办公室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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