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5000元!邹城市外婆桥餐饮公司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被处罚

2019年08月02日09:28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新闻网讯 近日,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处罚公示,邹城市外婆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九条,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34元,罚款人民币5000元,并没收不合格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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