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济宁•追踪|兖州: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市场监管局狠抓整改

2019年07月11日14:36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作者:王瑞秋 李志豪

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王瑞秋 李志豪)针对第三期《问政济宁》栏目曝光的兖州区颜店镇兴康大药房违规销售处方药问题,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兖州区市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专项整治。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侯典峰,兖州区市场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殷令军带领相关业务科室、原食药监一中队和基层所人员来到颜店镇兴康大药房,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经查,济宁市兖州区兴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未凭医师处方对外销售处方药诺氟沙星胶囊,属于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对兴康大药房进行限期整改、停业整顿处罚,并收缴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下一步,兖州区市场监管局将组织召开处方药销售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梳理、再部署。同时以全区药品零售企业为整治范围,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高药品零售企业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各相关业务科室、队所将坚持问题导向,迅速对辖区内各药店售卖处方药问题进行检查,并检查各药店执业药师在岗情况和处方药销售记录,一旦查实有违规销售处方药的情况绝不姑息,将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