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祥县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嘉政办发﹝2019﹞12号)要求,全县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已全面展开,现将2019年度扣费工作公告如下:
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资金按年度筹资,筹资标准按照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0.2%确定。目前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处于起步阶段,暂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分别从以下渠道划拨筹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每人 55 元、个人缴费每人30元(从个人账户划拨)、财政补助每人5元、福彩公益金每人10元。
2019年度职工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已从6月份职工个人医疗账户(含退休职工)中扣除,因此6月份的职工个人医疗账户拨付金额将比5月份减少30元,7月份恢复正常。以后每年度将从职工个人医疗账户中扣费一次。
特此公告。
嘉祥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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