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VOCs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再曝光 涉5个县区

2019年06月12日17:56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新闻网讯  按照《济宁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行动方案》,2019年6月3日至12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7个检查组开展全市VOCs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强化对全市VOCs排放企业的监管力度。现将6月10日检查中发现的7家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兖州区

1、新驿镇山东恒鑫伟业胶带有限公司塑化车间挤出工序无废气收集设施,烟气直排,气味刺鼻;企业UV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施未开启运行,废气直排;活性炭堆放在箱体下方,无吸附效果。

曲阜市

2、息陬镇山东瀚林家居有限公司UV光氧废气处理设施全部损坏,后箱盖敞开,废气直排;活性炭箱内未安装活性炭;打磨工序收尘效果较差,现场积尘严重。

泗水县

3、经济开发区山东泗水金城达纸业有限公司两个车间共有5台涂布机,配套建设了两台光氧处理设施,检查时均未开启,车间内烟雾较重,VOCs无组织排放,气味刺鼻。

微山县

4、欢城镇微山县南四湖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院内化纤布下脚料回收点,厂区内存有大量废化纤布下脚料和制成品,两套粉碎生产设备,在生产时产生大量粉尘和VOCs废气通过车间排风扇直排,未安装废气处理设施,无环评手续,须按照散乱污标准对该回收点进行彻底清理。

汶上县

5、康驿镇汶上县祥森板业有限公司拼板工序无环评审批手续,无废气治理设施;新上1台燃气锅炉,无环评审批手续。

6、康驿镇汶上县广通汽修中心,该厂备案项目中未涉及喷漆,现场有露天喷漆行为。

7、南站镇济宁明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场查阅环评资料,该企业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清洗废水、设备和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废水进入厂区新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满足相关排放标准后外排。环评验收意见中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接触氧化及水解酸化)进行处理,全部回用不外排。检查中发现,废水处理设施长期闲置,未使用,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通过地埋式塑料管排入厂区内空地,采集水样监测结果为COD672mg/l、氨氮6.93mg/l;环评要求该企业建设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实际建设地上式污水处理站,验收意见中污水处理站废气配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实际未建设;厂区内异味较重。(济宁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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