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选调生体检6月10日进行 若放弃需提交书面声明

2019年06月03日09:26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新闻网讯  记者从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获悉,济宁市2019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考察体检将于6月10日进行。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将给予其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录用的处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将给予其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录用的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月10日(星期一)早7:00前,考生需在济宁市人民检察院院内(济宁新世纪广场东邻)集合。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每人350元左右,具体金额由医院根据体检项目核定收取,多退少补。体检费用只能用现金方式缴纳,请考生提前准备好。

接到体检通知的考生,请于6月4日下午5点前,用本人手机发送短信“本人姓名+面试准考证号+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至15653729021。若放弃体检资格,需提供书面放弃声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放弃体检原因、签字按手印并注明日期”,于6月5日中午12点前发送传真予以确认,传真:0537-2969903。原件寄送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济宁市红星中路15号,邮编272000)。

参加体检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他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不得作为本次体检结论。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需空腹进行,请在受检前8-12小时不要进食、饮水。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体检合格的考生不再逐一通知)。复检到指定医院进行,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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