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济宁“黑老大”闫现攀获刑25年!

2019年05月20日19:51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新闻网讯 5月20日,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闫现攀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分两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

该案系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案件。汶上县人民法院2018年12月25日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九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闫现攀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到有期徒刑一年不等的刑罚。一审宣判后,闫现攀等二十二名被告人提出上诉。

济宁市人民检察院围绕案件的事实、证据、量刑情节和原审被告人的上诉理由,提出了二审检察意见。以闫现攀为首的犯罪组织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闫现攀为组织领导者,闫现明等六人为积极参加者,林让让、赵燕波等二十人为一般参加者。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依法建议驳回闫现攀等人的上诉理由,维持原判,建议依据二审期间查明的量刑情节,对王登臣、房伟、刘庆虎、杨宗旺依法判处。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采纳了济宁市人民检察院的意见,依法作出终审判决。

我来说两句 0人参与,0条评论
发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版权及免责声明:本网所转载稿件、图片、视频等内容仅出于向公众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公司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jnxww@163.com),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所有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