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吴钟亮)5月14日下午,市政府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于永生,副市长柳景武出席会议。
5月10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向我省反馈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意见,其中指出了我市生态环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我市将根据反馈意见高标准制定整改方案,对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环保、化工行业综合整治、饮用水水源安全等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并按照“蓝黄红牌”管理制度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会议还对营商环境优化评价、煤改电、煤改气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济宁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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