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 为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和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日前,市纪委发出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确保“五一”端午廉洁过节的通知,通知要求:
要明纪律、讲规矩,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中央和省、市委锲而不舍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和恒心韧劲,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以及电子礼品卡、商业预付卡等节礼,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严禁违规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及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私车公养或违规租车借车,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要敢担当、善作为,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作为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通过各种方式打招呼、发信号、督履责,开展多种形式的党纪党规教育,把纪律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发挥“头雁效应”,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环境。
要强监督、严查处,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聚焦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密切关注规避重要节点、“错峰违纪”苗头性问题,严格监督执纪问责。要紧盯违规吃喝、公车私用等老问题,深挖细查隐形变异行为,及时发现问题并严肃处理。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一律严肃查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地方和单位,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
市纪委市监委举报电话:0537-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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