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吕文柱被双开

2019年04月27日08:06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新闻网讯  日前,中共济宁市纪委、市监委对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吕文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吕文柱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人员招聘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礼金,利用职权为子女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接受他人请托,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与一名女性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吕文柱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性原则,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济宁市纪委常委会、济宁市监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济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吕文柱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审查调查期间,吕文柱在本人撰写的忏悔录中反思,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随着职务的升迁,权力的增大,放松了党性修养,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对物质的依赖感和占有欲偏离了初心,极度的利己主义使其抛弃了党性原则,丧失了对纪律法律的敬畏之心,违背了法官操守,突破了纪律法律底线,辜负了组织的培养,损害了人民法院形象,自己知罪、认罪、悔罪,将认真接受改造,洗涤自己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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