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优先纳入通过一致性评价基本药物,不设数量限制

2019年04月26日19:27  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作者:王小蒙

4月25日,在国家卫健委召开的介绍深化药品领域改革典型经验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马立新,介绍了山东在保障基本药物的全面配备及优先使用方面的工作。

马立新说,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是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制度的一个核心环节,山东是人口大省,对基本药物的需求也比较大,在基本药物的优先配备使用方面,主要做了以下方面的工作。

首先是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的参考指标。在省药采平台,明确标注国家基本药物,提示医疗机构优先采购、优先使用。在强化合理用药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基层使用基本药物的优惠政策。

同时,促进上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的用药衔接。以上带下、以下促上,在医联体、医共体内,统一了基本药物采购目录,促进基本药物在上下级医疗机构的用药衔接。

“不断提升基本药物的供应和质量安全水平。”马立新说,山东不断加强基本药物的不良反应监测,同时,对基本药物质量重点监控和预警,保障基本药物是安全药、放心药。结合落实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将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优先纳入且不受中标产品的数量限制,同时在药采平台明确标注“一致性评价”属性,提示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

加强对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的指导和督导,将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情况和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助资金分配进行挂钩。促进了基本药物在山东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全面配备和优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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