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七)
优化营商环境,提振发展信心
济宁新闻网讯 继续关注市政府印发的《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今天解读的内容是:优化营商环境,提振发展信心。
打造公平竞争环境。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一次办好”,健全全程代办、无偿代办机制。扎实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做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
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健全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和侵权行为快速调处机制。严格规范涉及民营企业(家)案件处置法律程序,规范环保、安全等执法监管,坚决避免“一刀切”。强化法治宣传和服务,增强民营企业依法经营意识。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严格政商交往负面清单制度规范,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制度,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建立与省民营经济服务队常态化沟通机制。研究制定涉企政策时,主动听取和采纳企业、协会商会意见建议。依托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立民营企业“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及时回应和解决民营企业诉求。
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积极营造关心关爱企业家社会氛围,建立激励制度,每年召开大会表扬一批优秀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提名时,按照有关规定积极推荐优秀民营企业家。将宣传优秀民营企业(家)有关工作列入全市年度宣传工作计划,持续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济宁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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