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通报4起扶贫及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2019年04月19日17:53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新闻网讯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执纪,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及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为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泗水县杨柳镇河套园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姜文亮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2018年3月,姜文亮在镇农经站领取河套园小学占地补偿款1485元,以妻子的名义从村集体套取用工费600元均据为己有。2018年10月,姜文亮违规用村集体资金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电费1793元。2019年3月,姜文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邹城市城前镇史泉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报账员史祥启套取国家惠农补贴资金等问题。史祥启利用负责上报本村农作物种植面积的职务便利,以其本人、妻子、父母的名义虚报种植面积套取国家粮食补贴9400余元据为己有。史祥启在协助镇政府从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保费资金收取工作中不负责任,导致50名村民养老保险保费未记入个人养老保险账户。2019年3月,史祥启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汶上县白石镇红沟崖村党支部委员、村文书张茂东违规为亲属办理低保问题。张茂东隐瞒其岳父母有五个女儿赡养,在五个女儿均具有劳动能力的情况下为二人申报了低保,导致其岳父母违规领取低保金32790元。2018年11月,张茂东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梁山县梁山街道陈楼村党支部书记陈学路收受村民财物问题。陈学路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协助本村村民王某某办理贫困大学生救助资金时,以需要请经办人吃饭为由向王某某索要钱财1000元用于个人支出。2019年1月,陈学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脱贫攻坚和落实好各项惠民政策的责任感、使命感,把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尤其是扶贫及民生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内容,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职能部门要紧盯扶贫及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治理整顿,以严细深实的作风,把党的扶贫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纪委省监委《关于2019 年深入推进全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要求,紧盯扶贫及民生领域重要环节、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只喊口号不抓落实、弄虚作假、违规决策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严肃追究问责,加大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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