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警示 | 11岁、14岁,骑电动车?来看后果…

2019年04月19日20:50  来源: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

我国道路交通法规中有一条规定,可能很多家长、中小学生并不了解。这条规定是: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之所以这么规定,其中一个比较重要的原因是,达到一定年龄后,孩子在辨识能力、遵守规则的意识、处理复杂状况的能力等方面才足够适应道路通行状况。

我们来看两个案例。

3月30日,江苏镇江。当日14时左右,一辆电动自行车在经过一处路口时,在红灯已亮起的情况下继续行驶,结果与一辆正常行驶的轿车相撞。更要命的是,电动车上有两人,均是未成年人:14岁的驾驶人和后座上12岁的表弟。除了两车受损,事故还导致14岁男孩腿部骨折,12岁表弟脑部受伤,伤势较严重。

视频来源:江苏交警

再来看一个案例。

近日,在河北保定,晚高峰时分,正在路面执勤的交警接到群众报警,称一位小朋友站在电动车上晃晃悠悠地行驶,还逆行,特别危险。交警立即赶往报警人所说的路段,果然发现一名驾驶电动车的小女孩。由于她个子较矮,坐不到车座上,便站在踏板上一路行驶。

交警马上将她和电动车一起带至执勤岗亭进行询问,得知小女孩今年11岁,趁父母不在家,偷偷骑电动车外出找姐姐。由于害怕被家长责备,交警反复做工作才从问到女孩母亲的联系方式。

视频来源:保定市交警

女孩母亲接到消息后紧张不已,匆忙赶到现场向民警承认错误,并表示今后将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绝不再犯类似错误,同时对民警及时发现、避免意外发生表示感谢。

在这里我们要提醒所有监护人:无论是汽车还是电动车、自行车,要将钥匙放在远离孩子的地方,以免孩子自行驾车外出发生意外。日常要加强对孩子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来源: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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