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二)

2019年04月15日08:51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二)

精准施策 破解融资难题

济宁新闻网讯  继续关注市政府印发的《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今天解读的内容是:精准施策 破解融资难题。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设立市级企业应急转贷基金,采取市场化运营模式,本着先急后缓、比例调配的原则匹配资金,支持县(市、区)开展应急转贷业务。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无还本续贷企业名单,认真落实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15万元,给予全额贴息;小微企业贷款最高400万元,按基准利率50%给予贴息。

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推广“银税互动”合作模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民营企业纳税信用信息发放信用贷款。深入开展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扩大中小微民营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规模搭建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信息互通平台,鼓励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合同向中标(成交)民营企业提供无抵押担保的融资服务。

提高政策性融资担保水平。支持市财信担保公司增资到10亿元,推动各县(市、区)发展1家资本金3亿元以上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落实好融资担保奖补政策。

加大直接融资支持。认真落实上市(挂牌)奖补政策,根据企业上市(挂牌)前期费用实际支出和直接融资,市财政分层次、分阶段予以补助。大力推广“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等创新产品,鼓励企业通过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方式直接融资,并按照企业年度债券发行总规模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有效化解流动性风险。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上市企业对接省纾困基金,缓解企业流动性困难。加强风险排查和预警,落实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对纳入全省风险企业名单的企业实施台账式管理,发挥债委会作用,协调债权银行一致行动,帮助民营企业渡过难关。(《济宁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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