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两部门联合通知:加强未成年人公益安全教育

2019年04月10日10:13  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王桂利

日前,山东省教育厅获悉,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发出《关于充分发挥媒体优势加强未成年人公益安全教育的通知》,落实省领导关于充分利用媒体加强未成年人公益安全教育的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广泛性和时效性,在持续开展安全课程教育、安全主题教育、应急演练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通过更多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对未成年人的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和案例警示教育,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各地,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体,在开学时段、放假期间及全年分时段、有重点地滚动播放针对未成年人教育的安全知识、安全常识等相关内容的宣传片、警示教育片、公益广告、动漫、微视频等,通过多种方式向未成年人提示警示安全注意事项。主要内容包括公共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校园周边安全及心理健康安全等。

明确工作重点:

(一)公共安全。了解各类常见灾害、灾难和公共突发事件的应对和避险知识(如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安全事故、环境污染、疫情、食物中毒,恐怖袭击等),并学习如何应对突发事件,提高应对灾难的技能,提高自我保护、自我救助和互相救助的能力。

(二)人身安全。普及日常生活、学习中的安全知识、生理健康知识,学会辨识性侵、欺凌等不良行为,识别各种危险标志、标识,学习家用电器、煤气(柴火)及刀具等日常用品的安全使用方法,防止溺水、一氧化碳中毒、踩踏等各种事故的发生;引导学生在做好安全防护的前提下,学会健康的锻炼方式,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不做危险动作,不到不安全的区域去。

(三)财产安全。妥善保管个人证件、现金及其他贵重物品,防止被盗;普及网络安全知识,理智对待网上出现的各种信息,自觉抵制“黄、赌、毒”和谣言等信息;识别欺诈行为和信息,注意保护个人私密信息,防止泄露个人和家长信息。

(四)消防安全。学习掌握正确使用明火和用电、用气等安全知识,学会使用灭火器等消防器具,掌握处置初级火灾的能力和在各种场所消防逃生的技能,了解消防报警、火灾自救的基本程序、技能和办法。

(五)交通安全。学习道路交通法的相关内容,了解出行时道路交通安全常识以及乘坐校车的注意事项,掌握交通事故中应注意的常见问题及自救、互救知识。

(六)食品卫生安全。加强饮食安全常识学习,不食用无证摊贩的食物、不吃过期或变质的食品,形成良好的个人卫生和健康的饮食习惯,同时掌握食物中毒、生活水污染的知识及基本预防、急救、处理常识。

(七)校园周边安全。向学生详细介绍校园及周边的地理和治安环境,提醒警示学生远离危险时段危险区域,切实增强其对校园、周边及社会公共区域各种场所、环境安全状况的鉴别力。

(八)心理健康安全。引导学生树立尊重生命、爱惜生命的态度,认识心理健康的重要性,初步了解常见的心理问题(如焦虑症、强迫症、神经衰弱等)的类型和表现,及时寻求家长和老师的指导帮助,引导学生掌握适合本人的心理和情绪调节办法,妥善应对各种挫折,排解负面情绪。

突出重点时段:

(一)学习工作日期间,安排在晚间播出,重点播放公共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校园周边安全及心理健康等方面,特别是防交通事故、防校园欺凌暴力、防性侵、防诈骗、防毒品、防传销、防拥挤踩踏、珍爱生命等内容。

(二)周末、寒暑假、元旦、春节、清明、劳动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及前后,全天循环播出,重点播放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及心理健康等方面,特别是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冬季防一氧化碳中毒以及家长监护人职责等内容。

(三)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6·26国际禁毒日”“11·9全国消防日”“12·2交通安全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播放相关主题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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