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校园陪餐制来了 校领导和学生一起用餐

2019年04月03日08:02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作者:李琳伟 付正宇

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付正宇 通讯员 李琳伟)由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和卫生健康委联合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于4月1日开始施行,我市按照《规定》要求,建立中小学、幼儿园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中午11:50分,金乡县王丕中学的学生们陆续走进食堂,开始就餐。按照学校的“配餐值日表”安排,教师孙桂红今天要和同学们一起用餐。

金乡县王丕中学教师孙桂红:“我们学生是5元一餐,老师也是5元一餐,师生吃的饭是一样。这种进餐形式非常好,一方面保障了学生用餐安全,在一方面是可以增进师生之间的感情。”

通过陪餐,能及时发现和解决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针对学生营养健康需求,引导学生科学营养用餐。

金乡县王丕街道教育联区主任、中学校长孙贤志:“我们学校严格落实局里的陪餐制度,一日三餐都有领导干部和老师陪餐,我们会及时把陪餐情况发到我们陪餐群以及相关的家长群,接受监督。”

像王丕中学一样,金乡县160所中小学同时开展了校长、老师陪学生一起用餐的活动。老师在陪餐中切实了解学校食堂饭菜质量、数量、食材来源、学生满意度等情况,将发现的问题与建议及时向学校反馈,并督促整改落实。

金乡县教体局后勤管理科工作人员李杰:“我们教体局成立了陪餐工作领导小组,局班子成员、各科室人员身体力行,随机抽取学校进行陪餐,对各学校领导干部陪餐工作进行检查、记录,并适时上报。”

我市围绕采购、贮存、加工、配送、供餐等关键环节,健全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立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状况自查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等制度,并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相关部门严格监督检查,规范学校食堂经营行为,督促学校将食品安全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监管科副主任科员李建设:“市市场监管局积极贯彻《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督促学校落实主体责任,校长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建立相关负责人的陪餐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下一步,市局将继续加强督导检查,规范学校食堂的经营行为,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济宁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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