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体学习研讨

2019年03月30日21:39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新闻网讯  3月29日下午,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体学习研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等方面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学习思考,开展交流研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工作措施,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济宁落地生根。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傅明先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政协主席张继民和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研讨。

会上,大家集体观看了省纪委廉政教育专题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学习了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心组成员结合学习情况和工作实际,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持续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要始终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工作要点确定的战略部署细化为具体工作任务,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晰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推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化我市监察体制改革。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在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深化我市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各级党委要扛牢抓实主体责任,完善细化党委领导反腐败的工作机制、决策机制和实施措施,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要完善监督体系,坚持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全覆盖。要发挥新体制效能,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握紧纪律法律两把尺子,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要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和作风纪律建设,全面提升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等核心本领,坚决防止“灯下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会议要求,要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切实提高我市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要加强学习宣传,完善配套制度,围绕建立健全干部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体系,结合贯彻执行条例,抓紧完善配套制度,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要强化督查落实,加强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进一步提升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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