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医的看过来!济宁两家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2019年03月25日21:02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新闻网讯  日前,济宁市中医院和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正在招聘工作人员。找工作的小伙伴看过来了!

济宁市中医院招聘6名工作人员,3月27日报名截止

济宁市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人事代理制工作人员,2019年3月27日报名截止。

▶招聘岗位列表

▶招聘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及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3月21日以后出生)可报名。

▶报名

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3月27日

下载《应聘人员报名表》(登陆济宁市中医院官网即可下载),按照提示信息认真填写报名表,填写完整后将文件名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专业名称+姓名”格式,将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证(个别岗位要求)、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证件的扫描件发至我院指定报名邮箱jnszyyzp@126.com。经初步审查电子材料符合岗位条件人员请实时关注人才招聘专栏内《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表》,如在名单表内请于规定时间内来院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试工。

▶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3月28日

资格审查地点:医院八楼人力资源部

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请携带:

(1)已取得的所有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报到证

(3)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4)执业医师证(已考试通过未发证书人员请携带考试通过成绩单)

(5)《应聘人员报名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试工时间:

2019年3月29日—4月7日

面试考核时间:

2019年4月8日

▶考核程序和方法

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映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同时,还包括专业科室试工,各专业科室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建立由科主任、护士长、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对试工人员全面考核工作,要全面了解每位试工人员的个人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情况。最后由科室负责人在试工通知单上写明评价及是否留用意见。

▶联系方式

杨老师 电话:0537-6551815

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招聘23日-29日报名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现面向医学类院校公开招聘护理岗位工作人员。

▶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专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

(二)具有全日制医学类院校护理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四)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3月31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七)应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其中应届毕业生应通过2019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已录用但未按期取得以上证件者,取消资格。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2019年3月23日-3月29日)

应聘人员携带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上述相关证明材料成册复印件1套、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到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人力资源部现场报名,其中,参加济宁医学院和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校园招聘会的应聘人员可在招聘会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2019年3月26日-3月30日)

医院工作人员负责对应聘人员的应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按照准考证时间进行考试;对应聘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不具备应聘条件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发现造假行为,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医院官网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务必于2019年3月30日到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人力资源部领取笔试准考证。

▶考试和聘用

(一)笔试(2019年3月31日)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

(二)面试(2019年3月31日)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结束后在医院官网公布进入体检范围的人选名单以及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

(三)体检(2019年4月1日)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试工(2019年4月4日-4月10日)

试工内容和标准按照《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工考核管理办法》执行,试工周期为1周。

试工结束后,理论和操作考核、科室综合考核成绩均为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医院官网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为最终聘用人员,医院为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经岗前培训合格者安排到医院规定岗位工作。

▶工资标准及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医院《人事代理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标准发放工资,缴纳五险一金。

▶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济宁市任城区济戴路1号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人力资源部

2.联系电话:0537-3165684/13082626762

3.联 系 人:朱老师

4.医院官网:www.sdsdzy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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