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招聘工作人员 23日-29日报名

2019年03月24日09:05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新闻网讯 从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山东省戴庄医院)获悉,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医学类院校公开招聘护理岗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专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

(二)具有全日制医学类院校护理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四)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3月31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七)应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其中应届毕业生应通过2019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已录用但未按期取得以上证件者,取消资格。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2019年3月23日-3月29日)

应聘人员携带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上述相关证明材料成册复印件1套、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到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人力资源部现场报名,其中,参加济宁医学院和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校园招聘会的应聘人员可在招聘会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2019年3月26日-3月30日)

医院工作人员负责对应聘人员的应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按照准考证时间进行考试;对应聘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不具备应聘条件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发现造假行为,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医院官网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务必于2019年3月30日到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人力资源部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和聘用

(一)笔试(2019年3月31日)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以发放的笔试准考证规定的内容为准。考生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按照规定的座号依次核对身份入座。

根据各个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人数确定。

笔试结束后在医院官网公布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名单以及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

(二)面试(2019年3月31日)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根据各个招聘计划和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选。

面试结束后在医院官网公布进入体检范围的人选名单以及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

(三)体检(2019年4月1日)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进入体检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范围的应聘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结束后在医院官网公布进入试工范围的人选名单以及试工时间、地点、注意事项。

(四)试工(2019年4月4日-4月10日)

试工内容和标准按照《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工考核管理办法》执行,试工周期为1周。

试工结束后,理论和操作考核、科室综合考核成绩均为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医院官网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为最终聘用人员,医院为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经岗前培训合格者安排到医院规定岗位工作。

四、工资标准及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医院《人事代理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标准发放工资,缴纳五险一金。

五、相关须知

(一)考试、体检期间应聘人员自行安排食宿。

(二)有关医院公开招聘最新信息以电话、短信及医院官网发布的内容为准。

(三)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济宁市任城区济戴路1号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人力资源部

2.联系电话:0537-3165684/13082626762

3.联 系 人:朱老师

4.医院官网:www.sdsdzy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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