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二十三)

2019年03月23日09:42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加强企业诚信制度建设,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各行业领域的信用“红黑名单”制度,让严重失信企业无处遁身,为守信企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政策解读:根据国家发改委工作部署,2017年开始实施党政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清理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村委会居委会等失信政府机构,督促相关政府机构及时履行义务、清偿债务。失信政府机构治理工作是国家、省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内容,2017年、2018年,市发改委联合各相关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分两批清理我市失信政府机构30余个,并持续开展日常监督,“消除存量、预防增量”。同时,开展涉金融领域、电子商务领域等失信企业专项治理,对相关失信企业采取集中约谈、重点指导和现场督查等方式督促相关企业整改治理,对不能按期整改、履行义务的企业列入黑名单,纳入市信用平台,通过“信用中国(山东济宁)”等渠道向社会公示。

加强并改进对市场主体、市场活动的监督管理,开展市场秩序整顿规范专项行动,建立收集假冒产品来源地信息工作机制,依法打击假冒伪劣、不正当竞争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政策解读: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加大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着力破除市场分割和行政壁垒,确保各类市场主体享有机会平等、权利平等和规则平等,着力营造市场主体充分竞争、公平竞争和有序竞争的良好氛围。(《济宁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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