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二十二)

2019年03月20日21:47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二十二)

健全社会诚信体系

继续关注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今天为您解读“健全社会诚信体系”。

健全社会诚信体系。加强政府践诺约束,强化责任追究,各级政府不得以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拒绝履行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行为。开展政府与企业承诺未兑现事项专项督查,认真梳理政府与企业所作承诺未兑现事项,并认真抓好整改。

政策解读:近年来,市发改委围绕建设“首善之区·信用济宁”战略目标,牵头实施济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信用工作制度,联合市文明办建立我市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归集各部门认定的企业、社会组织等信用主体诚信红黑名单;多部门实施信用联合奖惩,纪委、公检法、住建、规划、环保、食药监等多部门制定出台重点领域信用管理、红黑名单制度等,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安全生产、税收管理等多个领域启动实施联合奖惩,对失信企业实施约束惩戒、对守信企业给与扶持优惠;通过“信用中国(山东济宁)”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红黑名单、企业信用承诺书、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企业、涉金融失信失联企业、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各类信用信息。基于市信用平台联合奖惩系统,实现通过平台系统、桌面插件等方式推送、查询信用信息,提示联合奖惩措施,记录部门执行情况,形成对失信企业的信用联合奖惩管理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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