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事业单位招考新规,40周岁以下可报九级以下岗位

2019年03月13日11:56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新闻网讯 济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出台加强和改进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提出若干意见,其中进一步放宽年龄条件,县乡事业单位招聘九级以下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和十一级以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年龄一般为40周岁以下;招聘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年龄一般为45周岁以下。

将放宽学历条件。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原则上应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原则上应为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对应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放宽专业条件。县乡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除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外,专业可以放宽到学科大类。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九级以下管理岗位工作人员,专业可不作要求。

放宽户籍条件。省财政困难县、省财政直管县(泗水县、微山县、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梁山县)可以按照县、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分别不高于本年度招聘计划30%、50%的比例招聘具有本县及周边县(市、区)户籍人员(或生源)。

放宽年龄条件。县乡事业单位招聘九级以下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和十一级以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年龄一般为40周岁以下;招聘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年龄一般为45周岁以下。招聘急需紧缺的七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在招聘方式方法上也将有所改进:

优化招聘方式。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上人员,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或者博士,以及行业、岗位、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面试、组织考察、技能操作等方式公开招聘。

降低开考比例。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

增加招聘频次。对于高层次或急需紧缺人才,各县(市、区)可使用当年度空缺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再次组织公开招聘。

(来源:济宁人社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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