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旅行青蛙”确认身份了!无毒,在南方挺常见

2019年02月19日14:03  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作者:岳茵茵 朱熔均

18日上午10点37分,壹粉“济宁黄辉”爆料,济宁一市民在买香蕉时,发现了一只骑着香蕉的“旅行青蛙”。19日上午,经过深圳西子江生态保育中心主任李成与“鸟兽虫木”自然保育中心发起人彭宇两人共同鉴定,这只青蛙为“斑腿泛树蛙”。

据两位专家介绍,斑腿泛树蛙是一种无毒的树蛙,在我国南方极其常见,广东、深圳的很多小区里面都能见到。到了冬天,斑腿泛树蛙就会找地方躲起来“过冬”,而香蕉之间的空隙恰好是它躲藏的位置,才骑着香蕉“漂洋过海”来到了济宁。

据了解,斑腿泛树蛙,无毒,体色淡棕色,身体背部为浅棕色,常在水塘边的灌丛和草丛中活动,我国南部分布较广,分布于我国秦岭以南各省,常栖于树林、稻田及池塘附近,主食农林业害虫。

此前,齐鲁壹点不少山东本地壹粉担忧,怕这是外来物种,扰乱本地环境。

这么经专家一鉴定,终于可以放心了。

既然确认了“身份”,那济宁市民手头的这只青蛙该怎么处理呢?有网友建议交由动物园收留,也有人认为可以征集爱心人士领养。

不过,记者从济宁市动物园了解到,因为树蛙多生活于亚热带灌丛、草丛中,济宁本地的动物园并不具备收容环境和养殖条件。

此外,记者查询获悉,斑腿泛树蛙虽然在南方常见,但已在国家“三有动物”名录中,受到法律保护。所谓“三有动物”,是指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包括麻雀、青蛙、壁虎、蟾蜍、野鸡、野兔和各种蛇类等共计1700多种。对于“三有动物”,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私自捕捉20只(条)以上就构成犯罪,捕捉50只(条)以上就属于重大刑事案件。

所以,对于这只旅行错了目的地的青蛙,到底该如何回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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