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18年重污染天数不到10天,PM2.5同比下降15.4%

2019年02月01日14:33  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作者:张玉岩

2月1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8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记者了解到,2018年空气质量四项污染物均同比下降,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5天,优良率同比增加0.9个百分点。

2018年,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49μg/m3,同比下降14.0%;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97μg/m3,同比下降8.5%;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16μg/m3,同比下降33.3%;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36μg/m3,同比下降2.7%;重污染天数平均为9.9天,同比减少5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5.56,同比下降9.6%;优良率平均为60.4%,同比增加0.9个百分点。

传输通道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55μg/m3,同比下降15.4%;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07μg/m3,同比下降10.8%;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18μg/m3,同比下降30.8%;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40μg/m3,同比下降2.4%;重污染天数平均为13.6天,同比减少6.4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6.11,同比下降11.3%;优良率平均为51.8%,同比增加1.4个百分点。

在水环境上,地表水方面,2018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确定的国控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62.7%,较去年同期改善7.3个百分点;劣五类水体控制比例为1.2%,较去年同期改善1.2个百分点。两项约束性指标均达到并优于年度目标要求。国控入海及省控河流中,有22.4%的断面水质劣于五类,较去年同期上升3.4个百分点。

饮用水方面,2018年,全省52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51个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达标率为98.1%,达到年度目标要求。

黑臭水体方面,截至2018年年底,全省设区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166个黑臭水体中,162个已整治完成,总体完成率为97.6%,达到并优于年度目标要求。 近岸海域方面。2018年,我省近岸海域优良水质(一、二类海水)面积比例为84.2%,总体保持了稳中向好趋势,海洋生态系统基本稳定,海域环境质量水平居全国前列。

在环保执法上,2018年,我省生态环境部门实施处罚环境违法案件18591件,罚款11.39亿元,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31件,罚款4108.71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58件;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案件53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618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80件。开展新生产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核查工作,并对违法行为开出157万元的全国首张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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