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打非”!山东严打拆箱组装包装烟花爆竹

2019年01月24日08:10  来源:生活日报  作者:李培乐

近年来,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合法经营企业无事故,但非法生产经营事故时有发生。2018年11月26日,临沂市沂南县发生一起非法制造烟花爆竹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这些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一些地区在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中依然存在许多漏洞和薄弱环节。

近期,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组织了4个督导检查组,分别由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厅带队,利用3周时间,督导检查了枣庄、潍坊、济宁、日照、临沂、德州、聊城和滨州8个市的21个县(市、区)、33个乡(镇、街)、58个村(居)、23家批发企业、46个零售店(点)、2个基层派出所的烟花爆竹“打非”和旺季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一些非传统烟花爆竹制造县(市、区)及乡(镇、街)政府重视程度不够,抓工作重形式轻实效,烟花爆竹安全明白纸、举报电话和奖励规定未做到通俗易懂、家喻户晓。

对排查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等行为,务必追踪溯源,彻底查清非法供应、制作和销售的地下团伙,斩断非法利益链条。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级负有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要针对烟花爆竹旺季特点,认真履职,密切配合,严格执法,进一步细化措施,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

应急管理(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实施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经营许可,从严查处未经许可批发、零售烟花爆竹行为和出租、出借、转让、买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行为;严厉打击批发企业违反“六严禁”、零售店(点)违反“三严禁”行为和在仓库内拆箱、组装、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关闭取缔属于“两关闭”范畴的零售店(点)。

各级政府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带头检查,县级分管领导同志要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检查一遍,乡镇分管领导同志要对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和村落检查一遍。要严格责任倒查,严格落实县、乡两级政府的“打非治违”工作责任,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组织不力、失职漏管,导致非法问题突出或造成事故发生的,严格问责并通报警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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