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残疾人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执行新准入标准

2019年01月23日10:14  来源:济宁晚报  作者:苏茜茜 孟繁利

日前,我市转发《山东省承担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准入标准(试行)的通知》,根据《准入标准》要求,服务机构应当与接受服务的残疾人或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既往由省、市、县级残联确定的定点康复机构,应按照管理权限和属地原则,于2019年2月28日前向市或县级残联重新提出服务申请。

儿童康复机构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7平方米

据市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服务机构须经相关部门批准成立,合法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取得国家规定开展有关业务的相应资质,并具有符合提供相应业务所需的专业人员、硬件设施、信息技术等服务保障条件的各类机构或组织;或由残联等部门组织建立的公益性、综合性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具备为社区内残疾人提供护理照料、康复功能训练、社会交往能力培养、心理辅导、职业技能培训和康乐文体活动等服务的相关条件。其中,各服务机构开展相关服务须满六个月以上。

《准入标准》对服务机构场地提出要求。服务机构康复服务场所应当合理配置和划分康复服务区域,确保安全、整洁、卫生,消防设施符合《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的要求,具有消防安全资格相关证书,制定意外事件处置应急预案;服务场所应当确保无障碍环境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要求;服务场所使用面积、环境、室内设计等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开展相关业务的规定和要求。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符合残联、卫生健康、民政或教育等部门制定的有关规范。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场所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7平方米,出入口及儿童活动区域应当安装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监控视频记录应当保存30天以上。

康复管理人员最低大专学历

《准入标准》对康复工作人员提出明确要求,应当遵守职业道德,热心为残疾人服务,保护残疾人及其家庭隐私,不得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康复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持有相关健康证明;业务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关业务知识和三年及以上从事管理工作的经历;熟悉本地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的规定和要求,熟悉开展业务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康复服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康复服务知识和技能,接受上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服务能力。

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培训和演练

《准入标准》还提到,服务机构应当明确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员,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工作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和本地相关标准的规定。在服务机构内设置与场所条件相适应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通道、出口应当保持畅通。配备完好、有效的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消防设施和监控器材应当由专人定期进行维护与保养,灭火和监控系统应当处于完好状态。管理人员应当掌握消防知识,熟知消防器材的位置、性能和使用方法。服务机构应当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有记录、有追踪、有整改措施。制定可能出现的服务风险、系统和设备故障、公共安全、火灾先期处理、雨雪天气、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应急预案。服务机构应当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预案的全员培训和演练,并针对演练中的问题,及时修改和完善应急预案。

此外,提供餐饮的服务机构须取得相关《餐饮服务许可证》,为儿童服务的餐饮卫生等级须达到B级及以上卫生标准。承担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任务的服务机构应当购买相关责任保险。

服务机构做到评估、服务、目标相一致

服务机构应当根据服务对象评估情况,制定服务计划和目标,并依据每次评估适时调整服务计划,做到评估、服务、目标相一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频次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通知》、《山东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及有关规范执行。此外,承担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的机构应当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档案管理,包括:建立基本服务档案,记录残疾儿童的基本信息、服务提供者、服务场所、服务过程及服务成效等信息,具体包括残疾儿童健康档案、康复训练档案、康复服务人员基础档案、教师培训档案、家长培训档案等;建立服务质量监控记录档案,包括考核情况、服务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服务计划调整情况等;各类档案资料应当齐全,采取集中管理的方式,将档案资料分类成册,查阅方便;定期对机构内服务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按时上报相关部门。

承担成年残疾人康复服务的机构应当加强康复档案管理,包括:及时为服务对象建立档案并按照《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记录相关内容,记录内容应当按时更新、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并收集反映残疾人服务前、后状况的文字、图片和音像资料存入档案。

新闻1+1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诊断机构准入标准(暂行)

各市、县级残联可以会同本地卫生健康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诊断机构准入标准。在未制定相关标准前,下述机构原则上可认定为本地残疾儿童定点诊断机构。

具有二级甲等以上资质的省、市、县级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具备相应的科室和人员,能够开展相应的业务,诊断负责人为相关领域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执业医师。

残疾人精准康复评估机构准入标准(暂行)

各市、县级残联可以会同本地卫生健康或教育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的残疾人精准康复评估机构准入标准。在未制定相关标准前,下述机构原则上可认定为本地精准康复评估机构,承担本地康复评估任务。

一级康复评估机构:县(市、区)级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一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具有相关资质,能够开展相应的残疾人康复评估业务的;残联系统具有相关资质的康复中心,能够开展相应的残疾人康复评估业务的;特殊学校、特教幼儿园等具有相关资质的教育机构,能够开展相应的残疾人康复评估业务的。

二级康复评估机构:省或市级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其他三级以上综合医院等医疗机构,具有相关资质,能够开展相应的残疾人康复评估业务的;省或市残联康复中心,具有相关资质,能够开展相应的残疾人康复评估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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