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开展固体废物专项执法检查 打这个电话就能举报

2019年01月21日17:05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新闻网讯 为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固体废物倾倒等行为,济宁市生态环境局自1月18日起开展固体废物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行动目标

此次专项行动以有效防控固体废物环境风险为目标,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为重点,摸清工业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分类科学处置排查发现的各类固体废物违法倾倒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行为;全面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和全过程信息化监管水平,有效防范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坚决保护我市区域生态环境。

检查内容

1、外环境排查。以沿河、沿湖、沿路、废弃窑坑沙塘、县区交界处等区域为排查重点,组织开展固体废物非法贮存、倾倒和填埋情况专项排查;

2、源头排查。将重点区域(化工园区、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码头装卸区)、重点行业(化工、火电厂、焦化、金属表面处理、有色金属冶炼、垃圾及污水处理、医疗卫生等)、重点企业(年产生危险废物10吨以上、年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00吨以上)为排查重点,全面调查固体废物的产生量、类别、贮存、处置、流向等情况。

3、处置能力排查。排查全市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的焚烧厂、填埋场、水泥窑及其他集中处理处置单位等环保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运行情况,处置能力与设施规划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时间安排

1、自查自纠(2019年1月18日至2月17日)

各县(市、区)环保局根据专项执法检查内容立即开展自查,主要针对辖区外环境及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及固废堆场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梳理环境问题,查处环境违法案件,整治污染企业。

2、现场督查(2019年2月18日-2月22日)

市生态环境局成立6个专项检查组分赴各县(市、区)开展督查。

3、整改提升

2月23日-3月17日,县(市、区)环保局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开展整改。3月18日-3月31日,市生态环境局将结合前期督查整改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

即日起,市民可拨打2313003举报涉固体废物违法行为,共建共享天蓝水绿土净的生态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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