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规定来得好!跟农村“歪风邪气”说拜拜

2019年01月20日16:57  来源:央广网、中国日报网

现在,农村的面貌今非昔比,房子越盖越漂亮,公共设施逐渐完善,大家的腰包也鼓了起来。腰里硬了,问题也就来了。

现在在农村形成了一些不正之风,例如天价彩礼、大摆酒席、攀比之风、拒绝赡养老人、黄赌毒、侵犯妇女等,很多农民朋友都对这些现象深恶痛绝,但却无能为力,村干部又指望不上,很多歪风邪气在农村盛行。

相信国家对这些事已经早有耳闻,12月27日民政部发布《民政部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中央文明办司法部农业农村部全国妇联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规范、加强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是首次以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名义联合出台的关于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全国性指导性文件。

什么是村规民约?

村规民约是村民群众在村民自治的起始阶段,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为维护本村的社会秩序、社会公共道德、村风民俗、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制定的约束规范村民行为的一种规章制度,它属于公约的一种形式。

新的村规民约具体都有哪些内容?

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特别强调了“务实管用”四字。从规范日常行为、维护公共秩序、保障群众权益、调解群众纠纷、引导民风民俗等五个方面做了详细规定。如详细罗列了当前一些地方存在的滥办酒席、天价彩礼、薄养厚葬、攀比炫富、铺张浪费,“等靠要”、懒汉行为,家庭暴力、拒绝赡养老人、侵犯妇女特别是出嫁、离婚、丧偶女性合法权益,涉黑涉恶、“黄赌毒”等突出问题,提出要对这些具体行为进行抵制和约束。还应针对违反的情形,提出相应惩戒措施。

如何切实执行呢?

村规民约这东西,每个村都有,但估计都是形同虚设,根本没人会认真执行。

一方面,时代发展迅速,村规民约不能与时俱进,被人遗忘;另一方面,不少农村的有钱人认为农村是天高皇帝远,我有钱有权有关系就可以胡搞乱搞,上面不会有人查,下面没人敢动我。什么村规民约的,早就压箱底儿了。

我们都知道犯了法会坐牢,因为法规权威需要配套的惩戒制度来维护,村规民约也不例外。

所以为加强监督落实,《指导意见》明确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加强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经常性工作,纳入村(社区)“两委”班子目标责任考核内容,防止流于形式、成为摆设。要求健全完善奖惩机制,可通过开展模范村(居)民评选、文明家庭创建等活动,促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遵守和落实。

对违反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情形,要加强批评教育,并通过合理的处理方式,使违反者受到教育、改正错误,但不得滥用强制处罚,避免简单以罚代教。

也就是说一方面制定出的村规村约有奖有罚,鼓励农民自觉遵守,一方面跟村委会考核相挂钩,通过开展先进个人、五好家庭等的评选,切实改变农村的精神面貌。

村规民约不光是给村民定的,村干部更应该好好执行,指望着你们把村子发展的更好,你们却和歪风邪气同流合污,那这个村儿好不了。

我来说两句 0人参与,0条评论
发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版权及免责声明:本网所转载稿件、图片、视频等内容仅出于向公众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公司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jnxww@163.com),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所有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