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六)

2019年01月16日08:33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鼓励民营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

自2019年起,省财政对统一组织的“一带一路”国家及新兴市场重点展会的展位费补贴标准提高到80%以上。对面向“一带一路”国家及新兴市场出口投保的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按50%予以补贴;

政策解读:我市对中小企业为开拓国际市场参加境外展览的摊位费,按照每个摊位最高不超过2万元给予补助,补助限额不超过企业实际支出金额,每年每个企业最多支持5个摊位;对在国际市场开展企业管理体系认证、各类产品认证、境外专利申请、国际市场宣传推介、电子商务、境外广告和商标注册、国际市场考察、境外投(议)标、企业培训、境外收购技术和品牌等实际发生的费用,按不高于50%的比例给予补助;我市对出口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所支付的保险费,在享受省补助的基础上,剩余部分按不高于50%比例给予补助,补助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对小微企业在全省出口信用保险统保平台项下投保的出口信用保险保费予以全额支持。

政策解读:小微企业是指上年度出口额300万美元以下外贸企业。全省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统保平台为有意愿参与平台建设的相关保险机构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金融办、山东保监局提出报备申请,通过备案的相关保险机构按照要求,免费向小微企业提供出口信用保险等服务。

健全民营企业“走出去”风险防范联合工作机制,完善风险保障平台和信息服务平台,为民营企业“走出去”提供信息咨询、风险预警等服务。

政策解读:市商务局将抓好以下落实:一是建立健全我市“走出去”风险防范联合工作机制。二是认真落实对企业投保海外投资保险、出口特险和出口卖方信贷保险的财政扶持政策。三是广泛收集国家和省外事、商务主管部门发布的境外风险国家、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等风险防控信息,帮助企业做好境外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四是加强出境前安全教育,发挥好济宁市海外公共安全培训基地作用。

对于民营企业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获得境外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投资活动予以支持。对于境外投资活动的备案提供信息咨询,对所投资的行业提供风险提示。(《济宁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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