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干好社区治理这件事,济宁市准备这么做!

2019年01月14日17:15  来源:济宁晚报  作者:苏茜茜

“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和居民代表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形成社区事务的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日前,我市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据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到2020年,我市将基本建立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多元协作参与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关键词:基层党组织

通过党建引领,把各类基层组织、人民团体组织起来

《意见》提到,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构建以街道社区党组织为核心,有机联结单位、行业及各领域党组织,实现组织共建、资源共享、机制衔接、功能优化的系统建设和整体建设的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

注意吸收驻区单位党员负责人担任街道、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健全工作例会、联席会议等制度。

通过党建引领,把各类基层组织、人民团体组织起来,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和服务优势,推进社区多方参与、共治共建。

积极推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制度,广泛开展先锋创建、承诺践诺、结对帮扶、“微心愿认领”等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在开放活动场所、提供资源支持、开展社区培训、提供专业指导、参与公益服务等方面履行社会责任,推动社区党员志愿服务经常化常态化,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基层政府要切实履行城乡社区治理主导职责,加强对城乡社区治理的政策支持、财力物力保障、能力建设指导和督促检查,加强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的指导规范,不断提高依法指导城乡社区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关键词:居民委员会

到2020年入住率超过50%的住宅小区,都应成立业主委员会

《意见》指出,设立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一般不超过3000户的规模,新建住宅区居民入住率达到50%的,应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先由相邻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代管。

规范民主选举,完善民主选举制度和程序,切实保障外出务工农民民主选举权利。鼓励驻社区单位在职工作人员、退休干部职工依法兼任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逐步减少专职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比率。

街道办事处、社区“两委”要发挥牵头和组织作用,推进居民住宅区业主委员会建设,到2020年,入住率超过50%的住宅小区都应成立业主委员会。

对成立业主委员会确有困难的老旧小区,鼓励社区“两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依法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

支持以街道(乡镇)为单位建立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孵化基地等枢纽型社会组织,以业务指导、物资帮扶、人才培育等形式,培育发展公益服务类社区社会组织。

鼓励在场地、资金等基础条件较好的社区建立枢纽型社会组织,大力培育发展文化娱乐类、互助服务类草根型社会组织,动员和引导居民有序参与社区治理,增强社区居民的社区认同感、融入感和获得感。

关键词:社区工作者

每300至400户配备1人,每个城市社区不少于5人

《意见》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纳入各级人才发展规划,以县(市、区)为单位制定社区工作者队伍发展专项规划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

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实行总量管理,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每300至400户配备1人、每个城市社区不少于5人的标准核定总量,报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各县(市、区)在各自核定的总量范围内,由县级组织、民政部门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根据工作需要设岗招聘,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社区组织使用。

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报酬标准比照当地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水平确定,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所需经费由市、县(市、区)财政按5:5的比例承担。

落实街道后备干部和新录用人员要到社区工作锻炼一年以上的要求,街道每年安排一定比例机关工作人员,到社区专职开展工作,建立党政领导干部联系社区制度,为社区提供多层次人才保障。

关键词:社区建设                                                                              

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打造15分钟生活圈

为进一步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意见》强调,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与社区卫生、警务、文化、体育、养老等专项服务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已建城市社区不低于300平方米、新建城市社区不低于500平方米、农村社区不低于500平方米,且每百户居民不低于30平方米。

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水电气热通信等公共服务安全高效优质,构建包括便民市场、运动场地、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医疗服务机构在内的15分钟生活圈。

综合服务设施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使用,应征求所在地街道(乡镇)的意见。

落实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供暖、水电、燃气价格优惠政策。

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推进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建设。

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向社区延伸,推广“一窗受理、全科服务”模式,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加强农村社区信息化建设,结合信息进村入户和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积极发展农产品销售等农民致富服务项目,积极实施“网络扶贫行动计划”,推动扶贫开发兜底政策落地。

关键词:宣传教育

对特殊人群开展专项社区关爱行动

《意见》提到,要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一村一警务助理”工作制度。

健全街道、社区人民调解网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及时发现、解决矛盾纠纷。

完善诉求表达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引导居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推动建立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社区制度,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听取居民群众意见。

广泛宣传普及个人心理健康知识,完善心理疏导机制。

发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针对流浪儿童、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开展专项社区关爱行动,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进行专业心理疏导和矫治,防范和降低社会风险。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防范打击黑恶势力扰乱基层治理。

推进平安社区建设,依托城乡社区综治中心,不断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建立一岗多责、一专多能的职业化网格员管理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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