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一镇教办主任恶意中伤他人被通报

2019年01月13日12:49  来源:市纪委

当前,济宁市、县机构改革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保证全市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现将任城区喻屯镇教办主任刘星恶意中伤他人,严重扰乱机构改革秩序的问题通报如下:

2018年3月,刘星调任任城区喻屯镇教办主任后,因对组织调整不满,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主观臆断为领导的刁难、排挤,对任城区教体局主要负责同志心生怨恨,产生报复心理。2018年12月31日至2019年1月7日,刘星借机构改革之机,多次用过激语言对任城区教体局主要负责同志及其家人进行污辱谩骂、威胁恐吓;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为发泄私愤,恶意编造《致某某局长的一封公开信》,在多个微信群发布扩散,对任城区教体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诋毁污蔑和人身攻击,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19年1月7日,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对刘星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2019年1月12日,任城区纪委给予刘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任城区教体局免去其喻屯镇教办主任职务。(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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