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有挖肾、偷小孩”等谣言造谣者被依法行政拘留

2019年01月03日17:06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作者:谷雨

济宁新闻网1月3日讯(记者 谷雨)近日,曲阜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快速查处一起在微信、QQ群中传播谣言的案件,并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孟某某、杨某予以行政处罚。

2018年12月25日,曲阜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在进行日常网上巡查时发现在多个微信、QQ群内有“济宁有挖肾、偷小孩、艾滋病毒携带者报复社会”等字样信息,并附了一段查看某人背部两处较大创口的血腥视频。经公安局机关核实,我市并未发生此类警情,各办案单位也从未侦办此类案件。此信息是典型的移花接木、故意编造的网络谣言行为。以上谣言信息在我市造成了较大范围传播,引发了部分市民的心理恐慌,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曲阜市公安局对这起网上造谣案件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调查,很快查明该谣言信息的源头和编造发布者,系曲阜市小雪街道办事处某村居民孟某某。其对道听途说的某些信息片段未加分辨,凭自己想象作了添加变造,发到自己的个人QQ空间,后又被其朋友杨某转发到微信群,最终导致该谣言信息的较大范围的传播、扩散和变异。

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十二条之规定,对孟某某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因其不满十八周岁,系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依法对其不送拘留所执行),对转发该谣言信息的违法行为人杨某处以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公安提示】:互联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友依法文明上网,共同维护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与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切勿传播扩散虚假网络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社会恐慌。对故意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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