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支付宝辟谣“5万元交易要受监控”:现金交易才报备

2018年12月27日16:19  来源:信网

信网12月27日讯 近日,一则关于“2019年1月1日起,央行针对非银支付机构,将开展大额交易报告新规”的传闻引发关注。消息称,个人使用支付宝或者微信购物消费达到5万块钱以上、转账金额达到20万以上,就有可能被列入大额可疑交易进行监控。

事实上,在2018年6月份,央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大额交易报告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银发〔2018〕163号)。根据该通知要求,2019年1月1日起,包括微信支付,支付宝等在内的非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以下交易情况必须上报:1、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收支;2、非自然人客户支付账户与其他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含20万美元)的款项划转;3、自然人客户支付账户与其他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含10万美元)的境内款项划转;4、自然人客户支付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跨境款项划转。

然而,一些捕风捉影的解读在岁末年终也随之而来,对此,12月27日,微信财付通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辟谣声明。财付通公告解释称,当日现金交易5万元以上才要上报,而个人客户当日交易50万元才需上报。央行此次新规主要是针对金融机构以及支付机构。对于个人用户而言,正常的消费和转账行为不会受到限制,上报的主体是支付机构,与老百姓并无关系。

12月26日晚,对“明年起第三方支付个人交易5万元以上或受监控”的传言,支付宝方面发布微博辟谣称,该信息属于谣言。央行文件是针对反洗钱的,一天内现金交易超过5万元才要报备,但支付宝并不存在现金交易;交易特别大额的(1天50万元)才要事后报告,这在银行体系事实上已实行多年,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资金安全。

所以,央行这则新规和普通消费者并没有太大关系。大家还是放心使用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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