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唯一!济宁被评为农村困难家庭失能人员集中供养试点

2018年12月20日08:41  来源:济宁晚报  作者:苏茜茜

日前,市民政局印发2018年民政业务工作总结。今年以来,全市民政系统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及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确保各项惠民政策一份不落兑现到人,让百姓直观地感受到了民政工作带来的实惠。

据市民政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前,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在具体实施中,会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分档发放低保金,对划入特别困难、中等困难、一般困难的低保对象给予三类不同档次的补贴。自金乡县被选为实施低保救助困难指数评估机制试点以来,低保金便告别了按三档发放的传统工作方式。今年,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实现“十三连增”,分别达到每人每月540至580元、390至420元,城乡低保之比缩小到1.5:1以内,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10至550元,照料护理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60元、260元、520元。

今年我市被评选为省唯一的农村困难家庭失能人员集中供养试点。以兖州区、金乡县、汶上县先行试点,2500多名农村低保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失能老年人、重度残疾人符合条件,首批已入住当地敬老院,走出了精准扶贫、兜底养老新路径。今年,我市新建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30处、社区老年人食堂95处、城乡养老服务点133处,市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养老院实行“公建民营”,22处敬老院完成社会化改造,养老机构APP实时监控管理平台建成启用,全市养老床位总数达到5.9万张。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通过国家中期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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