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民政这项惠民政策获“2018年度中国十大民生决策”

2018年12月18日15:56  来源:齐鲁壹点  作者:褚思雨 邹谨

15日,在2018第十三届中国全面小康论坛上,济宁市民政局农村困难失能人员集中供养制度荣获“2018年度中国十大民生决策”。

今年7月,济宁市被确定为全省农村困难家庭失能人员集中供养试点市,在兖州区(经济较发达)、金乡县(省财政直管县)、汶上县(经济欠发达)代表三个层次先行试点,走出精准扶贫、兜底养老新路子。

集中供养对象范围为无脱贫能力的农村低保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失能老人、重度残疾人,集中供养标准与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同等,生活费和护理费每人 每年12600元。

政府集中供养后,集中供养对象原有低保、残疾人生活补贴、护理补贴、高龄津贴、基 础养老金等资金不再发放给个人,直接拨付所集中供养的养老机构,其余部分县级财政负担 ,再由市级财政根据试点区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奖补。

经过前期摸底调查,济宁市民政局对2500多名困难失能人员的性别、年龄、家庭状况、 失能情况、集中供养意向和有关要求等进行走访,并建立了困难失能人员台账,确保集中供 养对象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与精确性。目前3个试点县首批农村困难失能人员136人已 经顺利入住定点养老机构,农村困难失能人员集中供养制度基本建立,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 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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