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济宁打算这样干

2018年12月17日15:49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作者:冯玉珠

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冯玉珠)以往贷款到期后必须先还款才能再贷款。为了还款,企业必须先筹集一笔资金,甚至通过民间借贷拆借高息资金,给企业带来很大的压力。为了解决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过程中“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11月初,中央召开了民营经济座谈会,习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了六方面政策举措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那么,在支持民营经济方面,咱们济宁金融部门都有哪些政策措施呢?

在政策制定方面

根据银保监会和省局工作部署,济宁银监分局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关于促进非银行金融机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政策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建立起“两增两控”的小微企业贷款考核目标,不断完善民营企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动态监测体系。目前,分局正在研究制定《济宁辖区银行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引导银行业将金融资源适当向民营经济倾斜。

在成本压降方面

济宁银监分局督促辖区银行机构制定了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压降工作目标和行动方案,提升差异化利率定价能力,并结合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组织开展了“支小支民”领域乱象排查和现场检查,集中整治违规收费问题。分局还组织建立了《济宁市小微企业样本信息库》,采用分层抽样和简单随机抽样相结合的方法,开展了“百户小微企业问卷调查”,定期进行小微企业融资综合成本分析。2018三季度,辖区法人银行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较一季度下降了200BP(基点)。

在产品创新方面

济宁银监分局以前期搭建的《济宁市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库》为载体,鼓励银行机构加大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力度,积极开发符合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特点的流动资金贷款产品,同时大力推广“无还本续贷”业务。所谓“无还本续贷”,就是对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又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经企业主动申请,银行机构可以提前按新发放款的要求开展贷款调查和评审,审核合格后在原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到期前为企业办理续贷。辖区银行机构已相继推出“续贷宝”等特色产品,前10个月累计办理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业务32.4亿元。

在部门联动方面

济宁银监分局继续深入推进“银税互动”工作开展,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将纳税信用评级信息推送范围由A-B级拓宽到A-D,及时向银行业机构推送43861户企业纳税信用评级信息,银行机构也陆续推出了“税易贷”“税融通”等多种银税专属产品,有效增强了金融产品的信息供给。此外,分局还指导辖区农商银行加强与国土资源局的联系,积极开展“银土互动”,在银行网点设立“不动产登记便面服务点”,建立银行网点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专线联系,通过“银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新模式,提高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便捷性。

下一步,济宁银监分局将进一步细化各项监管政策措施,加强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合作,积极推动拓宽政、银、企信息交流渠道,凝聚多方智慧和力量,努力提升民营经济金融服务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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