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修路无警示牌导致摔伤 村民维权多次被拒

2018年11月28日11:13  来源: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

网友留言反映,9月17日晚,我和妻子驾驶三轮车在县鱼山街道王杰村新修的道路上撞到沙堆发生意外,造成多处骨折,花费医药款2万多元,事故原因是施工方违规在路旁放置沙子并没有设置警示标志。但经过一次次的寻找该道路施工方,寻求个说法,但街道、交通局部门相互推诿,无人给予受理解决。

该网友表示,事故发生后,我前往王杰村村委会讨论说法,王杰村村委会说这条路是鱼山政府修的,我就前往鱼山政府党政办反映问题,鱼山政府党政办推诿给鱼山信访办,鱼山信访办说自己不知道修路的是谁,无法解决推诿给金乡县信访局,金乡县信访局还是建议找鱼山政府解决问题,鱼山政府又推诿给司法所解决问题,但是司法所所长说自己忙一直未给调解。我又前往金乡县交通局反映问题,金乡县交通局明确答复王杰村的这条道路是鱼山街道政府对外承包的。我又前往鱼山政府交通办反映问题,交通办工作人员竟然回答“这条路是领导找人修的,我就是个拿死工资的,你找我也没有用”! 

“我就不明白了,鱼山政府作为道路工程的甲方和监管方,就不知道把工程承包给谁了吗?”该网友对此很气愤,作为鱼山政府理应有责任、有义务给百姓处理。但是鱼山政府在上级三令五申禁止官僚主义,提倡“放管服”政策的形势下,仍然互相推诿,我拖着骨折的右腿奔波了一个多月都没有给个答复,无疑令百姓寒心,在此,请求平台帮助,实际解决问题!

对此,金乡县政府回复称,为提升王杰村环境,打造红色文化阵地,鱼山街道协调道路施工企业为该村修建道路。施工由企业和村具体负责。已安排村里和施工企业与信访人联系,落实有关情况妥善处理。同时,对村、有关站所负责人在接访过程中不主动,不积极负责的态度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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