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区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2018年11月26日10:10  来源:济宁新闻网

济宁新闻网讯 今年以来,兖州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立足职责定位,严肃查处了一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现将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鼓楼街道兴隆社区党委书记兼居委会主任王军违反程序乱决策、会计王朝凤工作失职问题。2011年7月至2014年12月,王军任兴隆社区党总支书记兼居委会主任期间,不履行民主议事规则,个人多次私自决定涉及集体利益的重大问题,且违反财经纪律。王朝凤作为居委会会计,没有发挥会计监督作用,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2018年8月2日,区纪委给予王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朝凤党内警告处分。

2、颜店镇薛郗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李士立对集体土地监管不力的问题。2018年4月,薛郗村村民薛某未经政府批准,非法占用该村集体土地进行推土破坏耕地。李士立身为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监管不力,没有及时发现并制止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未尽到守土之责,造成本村集体土地遭到破坏。2018年8月2日,区纪委给予李士立党内警告处分。

3、小孟镇北门村党支部书记赵永凤,党支部委员、村会计贾体清在党员发展工作中违反程序乱作为问题。小孟镇北门村党支部在党员发展工作中,不严格履行程序,将未经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的仇某某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且伪造相关培养写实材料和会议记录。对此,赵永凤、贾体清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9月20日,区纪委给予赵永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贾体清党内警告处分。

4、颜店镇马海村党支部委员、村会计马光志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弄虚作假,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马昭文、颜店镇村镇办副主任常胜、区住建局主任科员魏庆春履职不力、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4年至2015年,马光志在帮助本村村民申报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弄虚作假,导致两名村民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补助,给国家危改资金造成25000元的损失。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马昭文未履行职责,对违规申报行为没有纠正制止。颜店镇村镇办副主任常胜、区住建局主任科员魏庆春未严格审核把关,未及时发现马光志等人造假行为,履职不力。2018年3月16日,区纪委给予马光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马昭文党内警告处分,分别给予常胜、魏庆春诫勉谈话问责。

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查找本部门本单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具体表现,深刻剖析其危害和根源,拿出过硬措施,坚决加以整改,做到久久为功、化风成俗。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树牢“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既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带头旗帜鲜明地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弘扬真抓实干作风、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又敢抓敢管、动真碰硬,主动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亮剑”,带头抓、抓具体、抓到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监督第一职责,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正风肃纪、反对“四风”的首要任务、长期任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查处和纠正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失察失职、庸懒怠政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加大对典型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不断增强警示教育效果,营造真抓实干、务实担当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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