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行为规范、影响恶劣的终身不得从教

2018年11月15日21: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阚枫

中新网客户端11月15日电 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公布,意见要求,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切实把好幼儿园园长、教师入口关。强化师德师风建设,通过加强师德教育、完善考评制度、加大监察监督、建立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等措施,提高教师职业素养,培养热爱幼教、热爱幼儿的职业情怀。对违反职业行为规范、影响恶劣的实行“一票否决”,终身不得从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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