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城区供暖时间及价格敲定,恢复用暖15日前需申报

2018年10月09日15:32  来源:​齐鲁壹点  作者:孙璇

虽然距离供暖季还有一个月的时间,但居民如打算停止或恢复使用暖气,需在本月15日前书面告知供热单位,并持相关证件到所属区域供热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济宁今年的供暖季将从11月15日开始,供暖期为125天。供热价格仍然为20元/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目前,济宁城区各热力公司已开始打水试压。每个供暖期结束后,各供热企业都接受用户暖气报装和停用申请,只要符合用暖条件的都可以申请用热,不少市民前来办理暖气报装业务,由于错过了报装截止日期而不再受理。

按照《济宁供热管理办法》,单位和个人要求供热的,应在每年的9月15日前向所在区域供热企业提出用热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各个小区陆续进行注水打压,二次管网内有水,打压结束后换热站就进入了保压状态,无法再进行施工。”济宁四和供热公司工作人员说。

该工作人员介绍,用户拟停止或恢复用热的,应在当年10月15日前书面告知供热企业,供热企业应为用户办理停止或恢复用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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