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检察机关依法批捕、起诉一批涉黑涉恶案件

2018年09月27日10:05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马云云 崔岩 李明

9月26日,记者从山东省检察院获悉,近日,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快捕快诉,又批捕、起诉一批涉黑涉恶案件。

称霸青岛台东商圈  16人被提起公诉

9月18日,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检察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8项罪名对李某跃等16人依法提起公诉,该案为省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

2013年,李某跃伙同社会闲散人员在青岛市北区台东一路夜市违法收取“摊位费”,后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刑,服刑期间其仍指使姜某继续在夜市违法收取“摊位费”。

2015年李某跃刑满释放后,陆续纠集逄某超、逄某捷和刑满释放人员芦某、王某彬等人,先后成立多家公司,逐步组织结构较为严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实施绑架等犯罪手段,介入民事纠纷,获取佣金,强占房产作为办公场所,倒卖二手抵押车,经营足疗店、游艇等,大肆聚敛财富。

李某跃及其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在青岛市市北区台东商圈称霸一方,“台东瑶瑶”的恶名在该区域甚至互联网上传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截至案发,李某跃及其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11起,致3人轻伤、4人轻微伤、3辆机动车损毁,损失高达百万余元。

为争抢客源  两饭店纠集人互殴

犯罪嫌疑人王某甲自2008年来到济南,先后经营宾馆、出租车和饭店。在经营过程中为达到称霸一方的目的,逐步形成了以王某甲为首,张某滨、孙某东、张某智(已逮捕)、夏某运(已逮捕)等人为骨干成员的恶势力团伙。自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间,多次实施聚众斗殴、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2017年4月,犯罪嫌疑人王某甲、张某文、孙某东共同出资在济南市历下区和平路4号院内经营旺福海鲜城,在经营过程中多次因争抢客源与同时在此经营两大盆饭店的犯罪嫌疑人张某霖(已刑拘)产生矛盾。5月11日17时许,双方又因争抢客源发生冲突,王某甲、张某霖各纠集几十人互相殴斗,致王某甲轻微伤,张某霖轻伤。

2017年至今,犯罪嫌疑人王某甲、张某滨、孙某东等人,还以出卖抵押车的名义,多次组织人员将已出售或正在交易的抵押车盗回或抢回。

9月21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以王某甲、张某滨涉嫌聚众斗殴罪、盗窃罪、诈骗罪;孙某东涉嫌聚众斗殴罪、诈骗罪;犯罪嫌疑人王某乙、崔某峰、王某新涉嫌聚众斗殴罪,依法批准逮捕上述犯罪嫌疑人。

盗窃原油、摆平事端  收入五千余万元

1998年左右,李某海纠集社会闲杂人员,以盗窃原油为业,因争夺落地油与被害人宋某宗发生争执。2001年3月12日,李某海为泄愤,纠集十余人到宋某宗家中,持械随意殴打宋某宗等人。以该案为标志性事件,李某海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大肆吸纳组织成员,逐渐形成了以李某海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人数众多,骨干成员基本固定;通过盗窃原油、为他人摆平事端、收取保护费、敲诈勒索、强拿硬要、非法控制、强揽工程等手段获取巨额经济利益,经鉴定收入金额达5565余万元;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有组织地实施了抢劫、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非法拘禁、保险诈骗、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等违法犯罪活动29起。

9月13日,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检察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0个罪名对李某海等15人依法提起公诉。(记者 马云云 崔岩 通讯员 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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