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垃圾分类投放,积分兑换商品

2018年09月25日16:22  来源:济宁新闻网  作者:孙灵猛

济宁新闻网讯 (记者 孙灵猛 )随着我市城区新一轮规划的实施,城区建成面积和人口激增,生活垃圾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关系到城乡生态环境和市民生产生活,如何实现生活垃圾的处理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成了市民关注的焦点。

目前生活垃圾共分4类:纸类、塑料、玻璃等可回收垃圾;剩菜剩饭、菜根菜叶等食品类废弃物餐厨垃圾;废日光灯管、过期药品等有害垃圾;砖瓦陶瓷、建筑垃圾等难以回收的垃圾。

为了更好地保护环境,我市启动实施了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记者在一些小区看到,小区内新建了环保屋,环保屋设有6个投放口,对应不同类型的垃圾。除了文字说明外,分类投放口还有对应物品的图像,方便居民使用。在环保屋的背面,设置有大型废品的空间,可供垃圾二次分类使用。

高新区执法局市容处环卫科科长王代生表示,实行积分制度,是为了进一步引导居民参与到垃圾分类工作中来。

据悉,为防止厨房废弃物污染环境,我市出台了《济宁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餐饮企业在餐厨废弃物产生后24小时内将餐厨废弃物交由取得特许经营的餐厨废弃物收运服务企业,不得将餐厨废弃物交由其他未经许可的收运、处置企业或个人进行收运、处置;不得将餐厨废弃物倒入、混入生活垃圾。

据高新区执法局市容处环卫科科长王代生介绍,目前高新区共有542家餐饮单位签订了餐厨垃圾收集处置协议,收运量达到每月810吨,城区范围内餐饮单位签约率达到90%以上。

《管理办法》规定,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餐厨废弃物,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经营许可;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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