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社局开展“十项行动” 纵深推进“一次办好”改革

2018年09月13日06:23  来源:济宁新闻网

济宁新闻网讯 为深入推进“一次办好”改革,市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立足部门工作实际,制定了《推动落实审批服务“一次办好”开展“放管服”改革十项行动实施方案》,将各项任务细化实化,逐项明确时间节点、标准要求和责任人,以实际成效积极打造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

实施服务功能拓宽行动

制定出台《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服务规范》,明确硬件设施、人员配置、制度建设、服务标准、工作纪律等5个方面35条标准规范,确保窗口设置科学、人员力量到位,设施配备齐全、功能正常使用,提供免费打印复印、免费无线上网、免费邮寄等服务。围绕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提供好“店小二”“保姆式”服务。

实施办事指引规范行动

按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化要求,认真梳理政策依据、标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承诺时限等服务指南要素内容,确保要素信息准确、全面,并避免出现“其他材料”等兜底性条款。在就业、社保大厅显著位置摆放服务指南、明白纸,有表格的在窗口摆放填表指南,并通过局网站向社会公开,提供相关电子文档下载服务,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标准化、可视化、智能化服务指引。

实施减证便民深化行动

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按照“六个取消”的要求,全面清理规范,对确需保留的证明材料,编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同时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比如,对参保人员办理门诊慢性病鉴定、市外转诊转院、异地急诊报销、异地居住备案手续时,取消所在单位(学校、居委会)盖章或非必要证明材料;对生育保险待遇申报,取消了停发工资证明等材料。

实施业务流程再造行动

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最大限度减少申请材料。比如,简化劳动用工备案流程,用工单位通过劳动用工管理信息系统提报劳动用工信息,取消劳动用工书面备案手续,书面合同和备案花名册不再加盖劳动合同备案专用章;对市属企业职工退休,将材料审核、要件扫描、待遇计算及退休证发放整合到一个窗口办理,避免多跑腿现象;对工伤认定,取消了《济宁市工伤事故登记表》。

实施办理集成服务行动

在社保大厅设置综合柜员窗口,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一窗受理”服务模式,预留窗口和人员,建立应急预案,高峰期即时增设临时窗口和工作人员,力求群众排队等候最长不超过30分钟。对关联事项“一链办理”,将分散在不同领域的事项按链条进行优化整合,将“一事一流程”整合为“多事一流程”。

实施网上办事提升行动

建立网上预约、电话预约、现场预约服务,推行网上经办、手机APP自助服务,实现社保缴纳、资格认证等业务“不见面马上办”。加快推进网上审批,按照省市统一安排,积极推动各项自建系统与政务服务网实现网络互联、数据对接,将更多审批服务事项纳入网络平台。

实施容缺受理审批行动

申请人在办理非即办类政务服务事项时,在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前提下,审批主体对缺少或存在缺陷与瑕疵的非关键性材料,在申请人作出补正或撤换的书面承诺基础上,先行受理,并进入审核程序,待申请人在承诺期内提交相关补正材料后,审批主体及时出具相关办事结果。

实施信息共享建设行动

加强信息系统改造对接,按照部署要求积极推动数据仓和大数据中心互联互通,积极将政务信息资源向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迁移。配合做好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优化网上政务,完善智能化大厅,让企业和群众享受“24小时不打烊”智能化服务。

实施放管结合推进行动

认真落实行政审批“市县同权”改革,主动靠上指导、包教包会,强化县级承接能力。对近年来下放到县市区和开发区的政务服务事项,完善审批标准,探索建立约束指标总量调控超量“叫停”制度,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及时查摆问题、纠偏矫正。

实施文明规范服务行动

大力推行文明服务、规范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在全市选拔一批业务熟、能力强、作风好、善于开展群众工作的人员作为首席服务员,引领带动服务水平提高。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回访制度,开展“群众办事我陪跑”活动,盯住服务平台零距离、服务零投诉、流程零障碍、问题零容忍“四个标准”,构建全员讲政治、权责拉清单、领导上一线、干部下基层、群众得实惠的服务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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